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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延续和退出主要考虑两方面情况

金融界4月20日消息 人民银行定于2023年4月20日15:00举行2023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届时调查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阮健弘,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将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现场有记者提问:人民银行此前表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有进有退”。请问在决定其到期退出和延续实施时有哪些考虑?今年计划针对哪些领域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是否考虑推出再贷款工具以支持和扩大消费?

邹澜对此回应称,近年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好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比较多。尤其是去年为应对疫情冲击,稳经济大盘,我们针对特定领域出台了多项新的工具,包括支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保交楼等等。总的来说,结构性货币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3月末,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一共是17项,余额大约6.8万亿元,有效引导了金融机构合理投放贷款,促进金融资源向重大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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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延续和退出主要考虑两方面情况

邹澜指出,在决定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延续和退出的时候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情况。一个方面是经济运行中突出的结构矛盾,比如小微企业往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缓解其融资压力,我们创设了多项帮扶小微企业的结构性工具,既有再贷款、再贴现等长期性的工具,也有在疫情期间创设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阶段性工具。再比如疫情冲击导致交通物流等领域面临较大困难,为助力交通物流纾困,我们创设了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另一个考虑的方面是商业银行快速提升这些特定领域金融服务的意愿和能力。比如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为降低由外部性产生的溢价,我们创设了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等。

邹澜称,考虑到上述情况会随着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而变化,因此多数的结构性工具是阶段性工具,设立时都有明确的实施期限。在实施期结束时,如果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或者商业银行服务意愿和能力已经有效提升,结构性工具完成了政策目标,就会按期及时退出。

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退出是平稳有序的

邹澜补充称,有两点还需要进一步说明。一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的是牵引带动作用,激励商业银行迅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其加大对特定领域的信贷投放。后续可持续的商业银行贷款才是金融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关键所在,通常还有其他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会继续巩固成效。

二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退出是平稳有序的。工具退出指的是中央银行不再新发放资金,但已经发放的存量资金可以继续使用,最长使用期限可以达到3到5年,也就是说工具的机制设计本身就是缓退坡的。

邹澜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再贷款、再贴现等长期性工具的稳定性,同时实施好多项仍在实施期的阶段性工具,为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持续的支持。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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